• 蚂蚁网的不等式 - [互联网笔记]

    2007-12-02

     

    默默无闻的蚂蚁网由大名鼎鼎的IT评论家麦田创办,因为常看麦田的博客,所以在蚂蚁网上线后顺手关注了下。蚂蚁网的定位是社会化电子商务社区。我不懂什么叫做社会化,大概就是人际关系网吧:老朋友带来新伙伴,新伙伴再认识新朋友……不知道这个理解对不对。至于电子商务,就是网上商品交易。综合起来解释,蚂蚁网就是通过人际关系来实现电子商务的一个网络平台。如果真是这样定位,蚂蚁网的玩法和通常的商业交易规则相比,就有点反其道而行之。通常的商品交易,是以商品(物)作为连接,人购物,买家与卖家发生了关系,然后,有可能延伸为二次、三次甚至N次购物,买家与卖家的关系在购物过程中得到强化,而且有可能演变为熟人或者朋友关系。这个买卖双方因为购物而产生的关系,暂时被蚂蚁网忽略了。蚂蚁网关注的是买卖关系结束后的商品使用过程:甲买了一件物品,他把这件物品放到网络上展示,乙也有这件物品,他知道甲也喜欢,于是和甲针对这件物品开始讨论,这时候丙关注到他们的讨论,产生拥有这件物品的欲望,于是丙到商店买这件物品,然后也加入甲和乙的讨论,丁认为乙是意见领袖,所以他也去买这件物品……

    我这样描述蚂蚁网的社会化电子商务没错吧。那么,问题出现了:卖家在哪呢?在商品交易关系中最重要的卖家不见了。他在大伙的讨论中缺席了。你说,这是不是电子商务?我想,卖家的缺席是麦田有意为之。也许麦田计划在买家们已经形成很多的讨论话题之后(也就是所谓的社区成熟以后),再引进卖家。从这个角度来预测,针对物品的讨论+人流量+卖家=蚂蚁网。web2.0所谓以人为本的构想,在蚂蚁网发挥得淋漓尽致。

    好吧,我们暂且认可上面总结出来的等式。那么我来把每个环节拆出来逐个分析可行性。首先说“针对物品的讨论”。一伙人嘛事不干,围着一件物品讨论半天,意义何在?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就某件物品开展讨论并产生购买欲望,最周付诸行动。这个讨论的成本很低,我们在办公室,在聚会上,在闲聊中,都可能发生这样的讨论。如果希望通过网络平台来模拟这个过程,成本太高。主要是建立关系的成本。现实中我们的讨论发生在熟人、同事、朋友之间,彼此之间已经具有认同感。期望通过网络来熟悉、讨论并产生认同感?何其难啊。现实生活中彼此的认同感并非通过物品产生,而是错综复杂的关系加上长时间的熟悉过程,并非一朝一夕。期望在网络上通过“物品”作为“迅速”建立人际关系,难上加难。

    实际上,通过物品建立人际关系并实现前面说过的等式并不是不可能,但这个“物品”的选择非常关键。豆瓣选择文化用品就可行,原因在于豆瓣卖的是文化隐私,很特殊。蚂蚁网做的是全行业的大众商品,仅从理论上分析就不可行。回到现实中看看吧,拥有同样的手机就具有认同感,这可能吗?

    既然期望通过物品的讨论来搭建人际关系已经基本不可能,那么再来谈关系等式中的“人流量”就没什么必要了。最后还指望在不能的关系之上,不可能的人流量之上让卖家切入,可能吗?买家讨论产品使用感受顺其自然,但卖家是要靠销售来生存的,让他去海阔天空谈些和销售无关的事,打死他也不干。

    等式推理到这里,基本已经变成不等式了。和我的贯常做法一样,我要谈的其实不是蚂蚁网。通过蚂蚁网分析,我整理出两点的想法:1、在商品交易中,买卖双方都是平等的,如果仅倚重买方,必然无法实现商品交易;2、买家和卖家有先后之分,如果没有卖家事先提供商品并以此作为双方关系的核心,买卖行为不成立,口碑营销也不会成立。

    最后,如果麦田想做好电子商务,建议把曾经的学习对象豆瓣换成淘宝,这样更靠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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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蚂蚁本身在概念上有它可取之处,不然VC就是个天生愚人。但概念跟现实是两回事。比如nokia的某个手机,若不深爱,怎成专家?然,一般人对自己所持物品有几件是谈的上‘爱’的,即使‘爱’了,往往又不是商业性质很强的商品,怪兽的show成功了,蚂蚁show就失败了。

    蚂蚁说自己是电子商务2.0,其实老外早就做相关的事情,不仅如此,还很成功,比如kaboodle,它的成功是是蚂蚁、怪兽都无法达到的。

    蓝说的对,用户的等式不容易成立。因为没有关注到用户潜在的需要,或者说关注的不是用户的潜在需要,你做得再怎么哲学,也不顶事。创新必然付出代价,但付出代价的也通常不是创新。个人认为蚂蚁是个极其失败的事物。再怎么改版,也不容易成功。

    另,菡萏说的也在理,因为人们通过阅读,会在书当中发现自己,但很难在一款nokia手机中发现自己,除非商品本身有特殊的意义。在没有“自己”的交流中,是难以有共鸣产生的。
    蓝皮回复Elo说:
    恩呐。咱们多探讨。还是那句话,我佩服用数据说话并身体力行的专家。
    2007-12-27 10:31:51
  • 转载了你的文章。支持你关于“认同感”的观点。不过你的文章分析过程中有一些小逻辑问题。在我的博客中已经指出。总之,这篇文章不错。
    蓝皮回复bobrow说:
    多谢关注,有空在博客挑战结束后探讨。现在太累了,赶场。
    2007-12-04 00:30:26
  • douban.com的做法很好理解,尽管被职责为贩卖隐私,但也是用户自愿贩卖的,不过douban.com的匹配规则还是有些问题,我在douban.com发了几篇书评之后,倒是给我的博客带来一些浏览,但至今我也没有在douban.com看到过谁谁谁是跟我是一路的,顶多有一些很小的交集罢了。mayi.com则没有再去深究,有点烦了,不过用同样手机的人是有些共同点,这在手机多样化的现在,其实是很明显的,而且恐怕是跟审美相关的、甚至跟性格相关的深层次的共同点,其它东西也一样,这点跟蓝皮的观点有些相左。跟我看同一本书的人未必跟我有共同语言,但跟我用同样一款手机的(尤其不是那些主流手机时)也能谈上那么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的。
    蓝皮回复lizhijun说:
    豆瓣的交集很有效,很厉害,你深入下去就可以体会到。
    我仍然坚持这个观点:大众产品较之文化用品,更难让用户之间彼此产生认同感。别人讨论同一款手机,不太可能在陌生人之间发生。
    多谢陪我一起博客挑战。
    2007-12-04 00:29:31
  • 引用:
    最后,如果麦田想做好电子商务,建议把曾经的学习对象豆瓣换成淘宝,这样更靠谱。
    如同:
    有个宝(http://www.yougebao.com)
  • “回到现实中看看吧,拥有同样的手机就具有认同感,这可能吗?”——这句话正中要害呀。难道蚂蚁真的做的就是这个?我不清楚。

    看同样的书的人,很容易产生认同感,基于文化理念上的相投。商品则不然。否则我们就不会笑话五、六十年代全国上下一色的绿色军装,而欣喜与如今大街小巷多姿多彩的服饰了。如今崇尚的是个性化、与众不同、别出心裁,我们称之为时尚。

    如果一个东西很多人讨论,非常的火,我或许就不会去买了。意见领袖的影响,只能是小众化的。再好的东西,大众化和商业化了,结局通常是——“恶俗”。
    蓝皮回复菡萏说:
    大众商品确实很难意见领袖化。明星影响消费的时代正在远去。
    2007-12-03 09:45:32